有的病人或家屬認為心臟手術都做完了,病好了,為什麼還需要服藥呢?應該說,不是所有的心臟手術後都需要服藥,但是某些心血管疾病術後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繼續用藥;如換機械瓣術後,因為需預防凝血、血栓形成,必須終生服用抗凝劑。心臟移植後需終生服用免疫抑制劑,以預防機體對植入器官的排斥。一些先天性心臟病手術,如法樂氏四聯症,術前相對狹小的左心室,手術後需適應術後較多血液的流入,同時患者的肺亦需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如肺血流較術前增多等,均需術後較長時間的強心、利尿、擴血管藥物的治療,大約3~6個月。如果肺血管發育不良或畸形矯正不滿意,可能要長時間的服藥,甚至數年。有些大量左向分流的先天性心臟病, 如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心內膜墊缺損術前反覆心衰或肺動脈高壓,而且需要藥物控制者,術後均需3~6個月用藥,以維持原心功能較差又經受一次手術創傷心臟的正常功能。但較輕的先天性心臟病,如房間隔缺損、小的動脈導管未閉、小的室間隔缺損,術後不需常規藥物治療。
先天性心臟病術後需繼續隨診多長時間呢?我們的原則是術後3月至半年第一次隨診,視病人出院時病情而定;出院時心功能不全者需提前複診;第一次複查後,超聲心動圖顯示畸形矯正滿意,心功能良好者,即便心臟X線檢查及心電圖仍有改變,也可1~2年後再隨診,以後的隨訪時間逐漸延長,直至心電圖、超聲及心臟X線檢查正常可停止隨診;先天性心臟病術後某些殘餘畸形有需第二次手術的可能,歐洲複雜先天性心臟病再手術率約20%。我國因複雜先天性心臟病手術開展較少,因此這個問題尚不突出,但室間隔缺損術後或動脈導管未閉結紮後,殘餘大的左向右分流,亦需二次手術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