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8日,是農曆十二月二十四日。在豫西山區,人們正忙著採購年貨,到處洋溢著過節的輕鬆、喜慶氣氛。然而,淅川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裡,卻是另一種情形,這裡正在公開審理一起殺妻案。下午4點,審判長對該案的審理結果進行了宣判:"被告人侯二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玉花經濟損失5萬元……"聽到這一判決結果,性格內向的侯二山抱頭痛哭起來。
該案的被告人侯二山原是淅川縣一個山區鎮的農民,今年25歲;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玉花是侯二山的妻子,5個月前,她被喪失理智的丈夫打成重傷,成了植物人。這起殺妻案轟動了整個山村,人們不解,老實、本分的侯二山為什麼會向自已漂亮的妻子下此毒手。
一樁錯位的婚姻
玉花雖說是農村姑娘,但身條兒好,模樣俊,性格活潑,再加上近年來一直在外打工,自然帶有幾分城市姑娘的氣質,是那種誰見誰誇的女孩子。這兩年,來玉花家提親的人絡繹不絕。玉花的父母視這個最小的女兒為掌上明珠,對於她的婚事更是格外慎重,一心要為女兒挑選一個理想的對象,好讓女兒終身有靠。在眾多的提親者當中,侯二山令玉花的父母十分滿意。他老實敦厚,生就一副結實的好身板,一看便知是個干莊稼活的好把勢,而且侯家家道殷實,二老年紀都不大,身體也還結實硬朗。根據玉母的經驗,將女兒嫁到這樣的人家,一定會有好日子過的。
經常在外打工、大長見識的玉花與侯二山見了幾次面後,對這樁婚事很不滿意。侯二山性格內向,少言寡語,每次與他在一起,玉花都感到十分彆扭,沒有一點心動的感覺。侯二山不是她心目中的那種男人。但是,玉花深知,外面的世界再好,作為一個貧窮的鄉下姑娘,是無力躋身其中的;在外闖得再久,終究還要回到家鄉。她又是一個十分孝順的孩子,生怕對不住父母,所以母親的意見在她心目中舉足輕重。於是,她違心地同意了這門親事,但總有些不甘心,就借口外出打工長期不回來。年底,玉花回家過春節,在母親的極力勸說、催促下,半推半就中她答應了侯二山的結婚要求。1998年農曆三月二十六日,玉花走進侯家大門,成了侯二山的妻子。
結婚後的日子並不像侯二山想像的那樣美滿。新婚之夜,他沒有嘗到洞房花燭夜的滋味,新婚妻子一整夜都是和衣而眠。侯二山是個性格十分內向的老實人,他沒有強迫妻子,也沒有詢問她為什麼這樣做,他想可能是因為婚前妻子與自己接觸太少,兩人還沒建立起感情,他相信只要自己好好待她,感情自然就會好起來的。
意想不到的事接連發生。在婚後的日子裡,玉花一直拒絕與侯二山過夫妻生活。越是遭到玉花的拒絕,侯二山的性慾望就越強烈,他幾乎天天都在想辦法如何征服玉花。與玉花在一起的晚上,侯二山頻頻糾纏玉花,玉花總是想出各種手段來對付。對丈夫的親近行為,玉花一開始採取的是消極迴避態度,先是躲,後來便採取掐、濘打的辦法,使侯二山不敢近身,最後發展到以死威脅。守著漂亮的妻子,卻不能與之親近,侯二山難以接受這一現實,為此經常與妻子爭吵。玉花在家的日子,鄰居們經常在深夜聽到她與丈夫激烈吵鬧的聲音。
更讓侯二山難以接受的是,婚後不久玉花不聽勸阻,堅決要求外出打工,一走幾個月也不回家一次。侯二山為此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心頭一直被厚厚的陰雲所籠罩。他曾想到過離婚,但又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侯二山覺得自己太喜歡玉花了,即使得不到玉花,也不願玉花離開自己。他想,如果玉花安安穩穩地在家過日子,就是自己一輩子給她做牛做馬也心甘情願。如何留住妻子成了侯二山整日思考的問題。
三次委屈求妻
2000年8月初,在外打工多日的玉花回到了家裡。侯二山喜出望外,樂呵呵地忙裡忙外。在他看來,只有妻子回來,這個家才像個家的樣子。即使她什麼活計也不幹,只要天天都能看到她這個人,他也感到莫大的滿足。但是,侯二山天生嘴笨,自己對妻子火一樣的熱情卻不會用語言表達,見了玉花說不出一句甜言蜜語,只是用行動向妻子表白自己對她的喜歡。但玉花與侯二山在一起總有一種冷冰冰的感覺,甚至一見到侯二山就心煩。因此,侯二山種種行為上的表白並沒有溫暖玉花那顆冰冷的心,反而使玉花打心眼裡更瞧不起他,覺得侯二山越來越不順眼,離自己心目中的男人越來越遠。
那天夜晚,玉花又是和衣而睡,當侯二山剛想上前與妻子親熱時,玉花便霍地從床上站起來,威脅說:"你再敢動我,我就喝藥自殺!"侯二山已經習慣了玉花這一套,他沒有辦法,只好老老實實地睡了一個夜晚。此後幾天,侯二山同往常一樣,都無法近玉花的身。第五天,玉花又提出了外出打工的要求。候二山一聽說妻子又要離開自己,內心非常痛苦。婚後的兩年多裡,夫妻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數。獨守空房的滋味使侯二山難以忍受。玉花這次回來,侯二山本想說服她不再外出打工,一家人和和美美地過日子,沒想到自己還沒開口,妻子卻先提出了外出打工的要求。因此,候二山堅決反對。二人為此發生了爭執。多次爭吵,最後發展到互不理睬的地步。
夫妻二人生氣的消息傳到了玉花娘家,玉母怕自己的閨女在婆家受委屈,就讓玉花的兩個嫂嫂把玉花接回了娘家。
也許是因為妻子長期不在身邊的原因,在侯二山看來,只要玉花在身邊,即使不過夫妻生活,甚至在兩人生氣時也會有一種滿足感,他太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太需要玉花了。
玉花回娘家後,侯二山就迫不及待地來到岳母家接妻子回去,卻遭到妻子和岳母的拒絕。不久,侯二山又一次來到岳母家懇求妻子回家,無奈玉花態度堅決,侯二山只好獨自悻悻而歸。
8月21日,侯二山決定再去接妻子一次。這天凌晨3點多,候二山就趕到了岳母家。他先是敲開了妻哥家的門,與妻哥談到4點多。妻哥睡覺後,侯二山又去敲岳母的門,想再與岳母談談,希望能讓妻子回家。可岳母聽到他的聲音,沒有起床開門。無奈,侯二山又來到妻哥的家裡。5點多的時候,侯二山看見岳母起來做早飯,就急忙到廚房央求岳母,希望岳母跟玉花說句話,讓玉花回家。可是岳母又沒答應。侯二山沒有辦法,就一直坐在岳母家的院子裡低頭不語。玉花和岳母一家吃早飯的時候,也沒人喊他吃飯。
這天早晨在岳母家裡的遭遇,使侯二山本來就低落的情緒變得更壞,但他還是盡量控制自己的感情,希望事情能出現轉機。
絕望中的瘋旺報復
沒有人答理,侯二山自感待在岳母家沒什麼意思,就轉身擊找玉花的四叔,希望他能說服妻子回家。玉花的四叔答應了他的要求,但他說上午要下地割芝麻,等中午回來後再去找玉花做工作。
侯二山從玉花的四叔家出來,一時沒有去處,他考慮丁很久,又來到岳母家。這時岳母家的人都下地幹活去了,家裡只剩下玉花和11歲的侄女。侯二山看見玉花正獨自一人坐在院裡剝玉米穗,湊上前想與妻子說話。誰知剛坐下,玉花就厲聲說:"你給我滾!"侯二山沒有應聲,仍坐在玉花旁邊。過了一會兒,侯二山看見玉花臉上的怒容漸漸消了下去,便試探地提出了讓其回家的要求。
"誰跟你回家?我要和你離婚!"玉花一聽到丈夫的話又惱了,邊說邊拿玉米穗往侯二山身上砸。聽到玉花說出這樣的話,侯二山馬上聯想到近一段時間以來曾多次聽到玉花在外面打工和別的男人好上了的風言風語,怒火油然而生,但他還是控制住自己。他強壓著憋了一肚子的怒火,沒有吱聲,也沒有躲閃。
過了很長時間,侯二山的內心才平靜下來,他對玉花說:"與我離了婚,你不一定能過上好日子。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此話一出,又激怒了玉花,她拿起玉米穗又往侯二山身上砸,嘴裡還不停地說:"我就是要與你離婚!"
絕望中的侯二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兩年多來的委屈、氣憤、焦慮霎時間化作一種強烈的報復念頭噴發而出,他完全喪失了理智,像一頭暴怒的獅子一躍而起,順手抄起院子裡的一把钁頭,想也沒想就朝妻子頭上狠狠地砸去。玉花一聲沒吭就倒了下去。侯二山仍不解氣,又揚起钁頭照玉花的頭上砸了一下。看著一動不動、滿臉是血的妻子,侯二山愣住了,頓時感到口焦舌燥。他呆立一會兒,才扔下手中的钁頭拚命地朝村外跑去。
兩次尷尬的自殺
侯二山一口氣跑到村子外邊,歇了口氣,他感到自己闖了大禍,只能一死了之。這時,他看見不遠處有一口井,就不顧一切地跳了下去。接連喝了幾口水後,他猛然意識到淹死太難受,於是掙扎著爬出來。接著他又到附近一家農藥店裡買了8支老鼠藥,然後跑到離村子很遠的灌木林中,準備喝藥自殺。這時,他想起應該給父母說點什麼。可是搜遍全身的口袋沒有找到一片可以寫字的紙,於是,他就在一張10元的紙幣上給家人寫了一封遺書:
"爹、媽:你們一定別為我傷心,打起精神。我不能孝敬你們到老,是我最大的遺憾。請原諒我!"
寫完後,他想了一下,又拿出一張2元的紙幣,寫了幾行字:
"我其實很愛玉花,可她不同意,而與我唱對台戲。愛之越深,恨之越深。她娘家人若不是不讓她回來,那麼世上又多了一個好家庭!"
寫完這些話,侯二山把遺書放進口袋,把8支老鼠藥全喝了下去。時間不長,藥性發作,侯二山非常難受,在地上滾作一團。正當他意識到生命將要完結時,一種求生的慾望突然又冒了出來。他大聲呼救。樹林附近正在幹活的群眾聽到求救聲,趕到現場,把口吐白沫、奄奄一息的侯二山送到了鎮上的一家醫院。
三天後,侯二山在病床上醒來時,發現警察守候在床邊。沒等警察開口,他就斷斷續續地敘述了自己如何向妻子施以暴力的情節。
玉花被送到了附近的醫院,經過四個多月的治療雖然保住了性命,卻成了植物人,需要專人護理。為了給玉花治傷,娘家人已花了近4萬元的醫療費,還需要大量的繼續治療費。在玉花住院期間,侯二山的父母支付了4700元,但從此就再也不過問了。11月底,玉花的父母把玉花拉到侯二山家,但侯二山的父母為躲避這件事情,舉家外出打工,杳無音信。無奈,玉花的父母只好一直在侯家護理玉花。二老為此身心憔悴,幾個月來臉上沒有一絲笑容,他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要過多久。
法庭上的辛酸辯解
2000年12月23日,淅川縣檢察院就侯二山殺妻案向法院提起公訴,玉花的父母也代替玉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侯二山賠償醫療費、護理費和繼續治療費等經濟損失共計67000元。
在法庭上,侯二山對自己的暴力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將自己的所有家產變賣,用來支付玉花的醫療費,但侯二山也對自己的行為做了兩點辯解:「第一,對玉花的暴力是在極端氣憤的情況下實施的,當時我氣昏了頭,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根本沒有想要殺害她,打心眼裡說,我還是喜歡她的。第二,對玉花施以暴力行為,與玉花也有一定關係。她不盡妻子義務,與她結婚這麼長時間,我們沒有過過一次性生活,每次想與她親熱時,她都擰我、掐我、打我,甚至以死威脅。與玉花在一起的每個夜晚,我都是久久難以入睡,我得不到一個丈夫應該得到的東西。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玉花作為我的妻子,在外打工期間與別的男人有不正當關係。一個熱血男子面對這樣的婚姻,其內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我的每一個日日夜夜都是在煎熬中度過的。即使這樣,我還是捨不得玉花離開我,我只求她答應與我一起過安寧日子。可她對我的感受一點也不理解,一心想外出打工,我不同意,她就給我臉色看,給我氣受,還回到娘家接不回來。玉花的所作所為讓我傷透了心。我是個性格內向的人,一肚子苦水憋得我難受極了,我簡直快要發瘋了。我不知道我當時從哪兒來的膽量,竟向玉花下了毒手。我對不起玉花,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審判。」
侯二山的自我辯護給現場的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喚起了人們的同情心。但法律是無情的,侯二山故意殺人的行為性質並不因自己的辯解而改變。主審該案的王法官告訴筆者,侯二山明知自己用钁頭猛擊妻子頭部的行為可能造成妻子死亡的結果,仍然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並兩次用钁頭猛擊妻子頭部,事後也不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這種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侯二山對法院的判決,沒有提起上訴。判決生效後,他被送到了勞改常2001年5月初,侯二山的二爹收到勞改場的一封來信,信中說,侯二山被送到勞改場後不久便嚴重精神失常,住進了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