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天然」並非國家標準
本報訊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往往會選產品的包裝上印有“純天然”“無污染”字樣產品,然而省質監局標準處相關負責人昨日介紹說,“在我國的產品標準中,還沒有‘純天然’這一項”,“純天然”只是商家自行推出的宣傳用語,並非國家權威機構的認證標誌。商家利用“純天然”作為宣傳手段,讓消費者以為其是“綠色、無污染”產品,有誤導消費者之嫌。
記者就包裝上的“純天然”字樣打電話詢問某大米廠家時,其工作人員也承認,該產品並未經過相關認證,其包裝上的“純天然”字樣屬於對產品的形容或說明。
據瞭解,目前國家對食品的生產有嚴格的界定標準,並需要權威機構的認證。目前我國確定的食品認證只有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種。這三種產品的包裝上都有規範的標誌、認證編號以及認證的有效期限。而所謂的“純天然食品”則純屬商家自我宣傳。
此外,亂用“純天然”字樣屬違法行為。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籤上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和‘無污染’、‘純天然’等其他誤導公眾的文字表述。”違者將受到“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記者夏雨實習生沈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