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12條守則
1、盡量選擇到正規的商店、超市和管理規範的農貿市場去購買食品。2、盡量選擇有品牌、有信譽、取得相關認證的食品企業的產品。
3、不買腐敗霉爛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慎重購買接近保質期的食品。
4、不買比正常價格過於便宜的食品,以防止上當受害。
5、不買不吃有毒有害的食品;如河豚魚、霉蘑菇、果子狸等。
6、不買來歷不明的死物。
7、不買畸型的和與正常食品有明顯色彩差異的魚、蛋、瓜、果、禽、畜等。
8、不買來源可疑的反季節的水果蔬菜等。
9、不宜多吃國家衛生部提醒的以下10種食物:松花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豬肝、烤牛羊肉、醃菜、油條。
10、購買時查看食品的包裝、標籤和認證標誌,看有無註冊和條形碼,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對懷疑有問題的食品,寧可不買不吃。購買後索要發票。
11、買回的食品應按要求進行嚴格的清洗、製作和保存。
12、廚房以及廚房內的設施、用具要按要求進行清潔管理。